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含维胺酯25mg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962 |
国药准字Z2004014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 按1~2.0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25—50mg,每日服2—3次。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脂溢性皮炎为4周。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1. 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等;口腔黏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浑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 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出血等; 3. 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 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 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6. 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 |
栀子(炒)、金银花、黄芩(炒)、大黄(酒炙)、黄连、桔梗、薄荷、黄柏、甘草。辅料为可溶性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含黄色粉末。 |
金花消痤颗粒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2.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3. 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4. 禁与维生素A同服。 5. 酗酒者慎用。 6. 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光过度照射。 |
1.忌食辛辣、油腻食品。2.脾胃虚弱及便溏者慎用。3.服用金花消痤颗粒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或大便溏软者,应减量或停服。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5.切忌以手挤压患处。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生咨询。8.服用四周后仍未见效者,应到医院进一步诊治。9.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金花消痤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