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90ml(乐家老铺) |
每袋装2.5g(相当于饮片11.5g)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39 |
国药准字Z20120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小儿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一次5ml,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lOml,一日3~4次 |
口服,1-2岁:每次1.5克;3-5岁:每次2.5克;6-14岁:每次3-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黄芩、百部(蜜炙)、前胡、紫苏子(炒)、苦杏仁(炒)、葶苈子(炒)、桑白皮、陈皮、清半夏、桔梗、麻黄(蜜炙)、瓜蒌仁(炒)等16味。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