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柴芩清解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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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柴芩清解颗粒

柴胡口服液

规格

每袋装5克

每支装10毫升(相当于原药材10克)
生产企业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877

国药准字Z4102153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发热,咽红肿痛,头痛咳嗽。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用法用量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2.5克,二岁至六岁一次5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0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儿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柴胡、黄芩、金银花、大青叶、蝉蜕、钩藤、僵蚕、荆芥、甘草、薄荷。

柴胡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4.本品适用于儿童风热感冒轻证,若见高热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