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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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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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克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
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877 |
国药准字Z2000310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发热,咽红肿痛,头痛咳嗽。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发热恶寒,口渴,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2.5克,二岁至六岁一次5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柴胡、黄芩、金银花、大青叶、蝉蜕、钩藤、僵蚕、荆芥、甘草、薄荷。 |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桔梗、芦根、薄荷、淡豆豉、甘草、淡竹叶、荆芥、人工牛黄。辅料为乙醇、胶囊。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4.本品适用于儿童风热感冒轻证,若见高热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