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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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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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克*10袋 |
0.1g*10粒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716 |
国药准字H20010228 |
说明 | ||
适应症 |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0.5袋;1—3岁,一次1袋;4—6岁,一次1.5袋;7—14岁,一次2袋;一日4次,3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粒),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粒),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副作用 |
本品有腹泻、皮疹、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本品或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肠胃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成分 |
柴胡、桂枝、葛根、浮萍、黄本、白芍、鲜蜕。辅料为蔗糖、糊精、倍他环糊精、甜橙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