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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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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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克*10袋 |
12片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
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716 |
国药准字H46020417 |
说明 | ||
适应症 |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0.5袋;1—3岁,一次1袋;4—6岁,一次1.5袋;7—14岁,一次2袋;一日4次,3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
副作用 |
本品有腹泻、皮疹、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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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运动员慎用。 |
成分 |
柴胡、桂枝、葛根、浮萍、黄本、白芍、鲜蜕。辅料为蔗糖、糊精、倍他环糊精、甜橙香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