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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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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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克*10袋 |
每袋重8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716 |
国药准字Z43020938 |
说明 | ||
适应症 |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咳嗽,鼻塞,流鼻涕。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0.5袋;1—3岁,一次1袋;4—6岁,一次1.5袋;7—14岁,一次2袋;一日4次,3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1袋(8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本品有腹泻、皮疹、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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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桂枝、葛根、浮萍、黄本、白芍、鲜蜕。辅料为蔗糖、糊精、倍他环糊精、甜橙香精。 |
麻黄、葛根、桂枝、防风、紫苏叶、白芷、桔梗、苦杏仁、陈皮、干姜、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香、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