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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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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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180ml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34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外感发热,证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5ml;一岁至三岁,一次10ml;四岁至六岁,一次15ml;七岁至十四岁,一次20ml。一日4次,三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副作用 |
偶见胃肠反应。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柴胡、桂枝、葛根、浮萍、黄芩、白芍、蝉蜕。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气清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