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抗痫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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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抗痫胶囊

卡马西平片

规格

每粒装0.5g

0.1g
生产企业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0048

国药准字H31021366
说明
适应症

豁痰熄风,健脾理气。用于原发性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型儿童癫痫风痰闭阻证,发作时症见四肢抽搐、口吐涎沫、二目上窜、甚至昏仆。

1.癫痫:(1)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2)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 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的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以及

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用法用量

本品为胶囊剂,3-6岁一次5粒,7-13岁一次8粒,一日3次。本品胶囊较大,患儿不习惯或吞服有困难者,可从胶囊中取出药粉冲服。

1.成人 (1)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0.1g~0.2g(1~2片),每日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镇痛,开始一次0.1g(1片),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1~2片),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4~8片),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12片)。(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3~6片),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2~4片),分3次服用。(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2~4片),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16片),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0片);15岁以上不超过1.2g(12片);有少数用至1.6g(16片)。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片),12~15岁每日不超过1g(10片),少数人需用至1.6g(16片)。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12片)。

2.儿童 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μg/ml之间。

副作用

少数患儿服药后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饭后服用或继续服药1-3周一般可自行消失。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尚不明确。

已知对卡马西平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成分

胆南星、天麻、太子参、茯苓、水半夏(制)、橘红、九节菖蒲、青果、琥珀、沉香、六神曲(麸炒)、麸炒枳壳、川芎、羌活。

品的活性成份为卡马西平。

化学名称:5H-二苯并[b,f]氮杂?-5-甲酰胺。

分子式:C15H12N2O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味微苦。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2.根据病情可与其它抗痫药联合应用。 3.在治疗期间服用本品和其它西药均不宜突然停减,如需用本品更换已经服用的其它抗癫痫药时,须在医生指导下,先在其它抗痫药物用法用量不变的情况下,加服本药,等用药后病情得到控制,视病情逐渐递减其它抗痫药物用量。 4.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如出现病情波动应及加用其它治疗措施。 5.少数患儿服药后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饭后服用或继续服药1-3周一般可自行消失。 6.服用本品期间不宜食用牛羊肉、无鳞鱼及辛辣刺激物。

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