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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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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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 |
24片 |
生产企业 |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139 |
国药准字H3402134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可用于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儿童用量:1-3岁,10-15公斤,每次0.5片;4-6岁,16-21公斤,每次1片;7-9岁,22-27公斤每次1.5片;10-12岁,28-32公斤,每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胃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1g,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滑石粉、薄膜包衣粉。 |
性状 |
片剂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装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形状发生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