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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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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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块重10g;20g;30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550 |
国药准字Z15020441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和中。用于寒热头痛,食滞阻中,呕吐胀满。 |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
用法用量 |
9~15克。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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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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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辣蓼、苍耳草、广藿香、苍术、紫苏、苦杏仁、香附、厚朴、槟榔、麦芽、谷芽、青蒿等味。 |
石榴、白豆蔻、诃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柰、荜茇、寒水石(热制)。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长方形块状物,外表面粗糙,黄褐色,有白霉,断面疏松,黄褐色;气清香,味微苦。 |
本品为浅棕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