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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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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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块重10g;20g;30g |
0.3gx12粒x2板/盒 |
生产企业 |
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550 |
国药准字Z13021634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和中。用于寒热头痛,食滞阻中,呕吐胀满。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用法用量 |
9~15克。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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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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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辣蓼、苍耳草、广藿香、苍术、紫苏、苦杏仁、香附、厚朴、槟榔、麦芽、谷芽、青蒿等味。 |
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法半夏、厚朴(姜制)、茯苓、桔梗、甘草、大腹皮、大枣、生姜。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长方形块状物,外表面粗糙,黄褐色,有白霉,断面疏松,黄褐色;气清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 饮食宜清淡。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