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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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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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克 |
10片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华瑞生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01 |
国药准字H200836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用法用量 |
1、 2岁~12岁儿童患者 2、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 3、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 4、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片, 若症状不缓解,间隔 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一般治疗量不良反应较少,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血小板减少症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
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布洛芬。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咖啡因65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硬脂酸镁、欧巴代Y-1-7000B白色素、巴西棕榈蜡,异抗坏血酸、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尼泊金甲酯、尼泊金丙酯、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 |
性状 |
为白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7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若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4.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