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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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片

规格

0.2克

0.1g
生产企业

哈尔滨华瑞生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901

国药准字H5002030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用法用量

1、 2岁~12岁儿童患者 2、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 3、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 4、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 (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 2、小儿常用量 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副作用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成分

布洛芬。

布洛芬.

性状

为白色颗粒,味甜。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用于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2、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 3、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4、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1)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3)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5)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6)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