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3gx10粒 |
25mgx12粒 |
生产企业 |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72 |
国药准字H220234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①抗风湿,一次50mg,一日3~4次。最大用量一天200mg;②治疗痛经,一次50mg,每6~8小时1次,必要时可增至每次75mg。为避免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服用,整个胶囊吞服。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 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免隆氏病(Crohn's 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 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 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 或休克)。 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 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布洛芬治疗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意识混乱。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可出现上消化道溃疡、出血及穿孔。 2.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等。 3.眼:视力模糊、视网膜出血。 4.心血管系统: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心悸。 5.中枢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耳鸣、听力下降、精神紧张、精神抑郁、幻觉、嗜睡、四肢麻木等。 6.肝肾:肝损害、肾功能下降、间质性肾炎、肾病。 7.血液系统:鼻衄、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 8.其它: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口腔炎、多汗等。 |
禁忌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2.对本药物过敏者,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 3.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 2.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9.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 10.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慢性肠炎或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11.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应慎用,因有增加无菌性脑膜炎的风险。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肝、肾功能损害、尿液混浊或尿中带血、背部疼痛、视力或听力障碍、血象异常、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总体而言,小剂量布洛芬(每日≤1.2克)不会导致心肌梗塞风险增加。而在采用高剂量和延长治疗时,应警惕这种风险增加的可能。 14.本布洛芬胶囊制剂仅适用于成人。 15.准备怀孕的妇女应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因布洛芬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药后具有可逆性。 16.勿过量服药,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①哮喘,用药后可加重;②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肾功能不全、肝硬化患者,用药后可加重水钠潴留,甚至导致心、肝、肾功能衰竭。③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④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3.本品为治疗关节炎的对症药物,用药数天至1周见效,酮洛芬肠溶胶囊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4.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减量。 5.为了减少对胃肠道刺激,可与食物同服或饭后服用。对急需止痛患者,可于进食前30分钟或进食后2小时服药。 6.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就诊。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