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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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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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025 |
国药准字Z20080628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养血,理气化瘀。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血瘀气滞,症瘕痞块。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月经不调、小腹冷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舌淡肢冷或舌红烦渴者忌用。 |
成分 |
益母草、柴胡、当归、川芎、白芍、木香。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艾叶、阿胶、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2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及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量多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经期延长超过7天均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