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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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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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金顶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025 |
国药准字Z36020522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养血,理气化瘀。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血瘀气滞,症瘕痞块。 |
滋补气血。用于头晕,身体衰弱,妇女月经不调,产后血虚体弱,贫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益母草、柴胡、当归、川芎、白芍、木香。 |
当归、熟地黄(酒蒸制)、白芍(酒炒)、川芎(酒炒)、炙黄芪、党参、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特异,味甜、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2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慎用;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