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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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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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025 |
国药准字Z50020388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养血,理气化瘀。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血瘀气滞,症瘕痞块。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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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益母草、柴胡、当归、川芎、白芍、木香。 |
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糖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2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⒈孕妇禁用; ⒉忌食生冷食物; ⒊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⒋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⒌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⒍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⒎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⒏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取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⒐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