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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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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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025 |
国药准字Z15020399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养血,理气化瘀。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血瘀气滞,症瘕痞块。 |
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脏“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益母草、柴胡、当归、川芎、白芍、木香。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2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