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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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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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每100丸重6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025 |
国药准字Z21021218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养血,理气化瘀。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血瘀气滞,症瘕痞块。 |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益母草、柴胡、当归、川芎、白芍、木香。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姜炙)、薄荷。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水丸,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2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脐腹胀痛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