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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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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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0丸重1g(每袋装5.5g) |
每袋装4g |
生产企业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050 |
国药准字Z53021120 |
说明 | ||
适应症 |
凉血,祛湿。本品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当归,苦参。辅料为蜂蜜,玉米朊。 |
栀子(炒)、山银花、黄苓(炒)、大黄(酒炙)、黄连、桔梗、薄荷、黄柏、甘草。辅料为活性炭。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丸,丸心黑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 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3.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脾胃虚弱及便溏者慎用。 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或大便溏软者,应减量或停服。 4.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5.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服药四周后仍未见效者,应到医院进一步诊治。 9.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