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那米韦吸入粉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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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扎那米韦吸入粉雾剂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规格

5mg*20粒

4g*10袋/盒
生产企业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亚峰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037

国药准字H3302244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流感病毒感染以及季节性预防社区内A和B型流感。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等

用法用量

本品经口吸入给药。使用前患者应在其主治医生的指导下学习吸入剂正确使用,可能的话应由医师示范使用方法。患者也要仔细阅读并遵守药品包装内的使用说明。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袋) 一日次数

1-3 10-14 0.5-1 一日3次

4-6 16-20 1-1.5 一日3次

7-9 22-26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副作用

本品对哮喘或慢性阻滞性肺疾病患者治疗无效甚至可能引起危险文献报告使用本品后轻度或中度哮喘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引起支气管痉挛的患者应停药并通知其主治医生患有呼吸道疾病的患者服用扎那米韦时身边应备有吸入型速效支气管扩张药。服用此药的其它不良反应包括:头痛腹泄恶心呕吐眩晕等发生率低于2%多为轻度反应。动物试验表明:扎那米韦不会致癌致畸致突变未见生殖毒性扎那米韦在动物试验中能通过胎盘屏障胎儿血药浓度明显低于母体目前缺乏充分有效的研究结果证实怀孕妇女体内药物动力学使用时应权衡对胎儿的影响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测得扎那米韦存在但是人乳汁中药物是否存在尚不肯定哺乳妇女使用此药应慎重该药物对老人及12岁以下儿童的不良反应尚不确定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禁用于对本品过敏的病人。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扎那米韦。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色颗粒。

注意事项

对有哮喘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人使用本品无效,甚至可引起严重的支气管痉挛,故使用本品时身边应备有速效吸入型支气管扩张药物。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