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8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广东省惠州市中药厂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185 |
国药准字Z200502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内盛而致的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病毒性肺炎、化脓性疾病、妇科炎症与术后发热。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引起局部疼痛、红肿。 2、可引起皮肤瘙痒、皮疹。 3、偶见胸闷、气促、心前区不适、呼吸困难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鱼腥草类药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鱼腥草、金银花。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尚未有儿童、孕妇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 3、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4、本品为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质量,所以使用前应对光检查,发现药液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时不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