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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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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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粒*2板 |
0.3gx12粒x2板 |
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37 |
国药准字Z2013303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清热解毒,和解表里,本品用于发热恶寒,咽痛流浊涕等上呼吸道感染之邪在肺卫证。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5%淀粉浆。 |
黄芩苷,柴胡,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痰量过多、哮喘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遵医嘱。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粒,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11.精神抑郁症不宜服用。 12.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13.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1.本品尚无用于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数据。 2.本品尚无用于体温》39°C可WBC》12X10L人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数据。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服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中药。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禁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