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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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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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按C25H30N4O9S2计) |
5ml:1.25mg/瓶 |
生产企业 |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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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037 |
国药准字H200302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用于缓解过敏性结膜炎,非感染性结膜炎的眼部症状以及解除过敏、干眼、游泳、烟雾、配带接触镜、眼疲劳等因素引起的眼部充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大于或等于30克的儿童用量375毫克(3粒),二次/日,疗程5-14天或遵医嘱。任何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最少数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之发生。治疗淋病时,可用本品单剂2.25g口服,加服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及舒巴坦血清浓度,疑有梅毒螺旋体合并感染时,在本品使用前应接受暗视野检查,并最少在四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
滴眼。每次1~2滴,一日2~4次。 |
副作用 |
一般为轻度至中度反应,继续用药时,自然消失,预期偶然发生与服用氨苄西林有关的不良反应。偶见: 1消化道反应,如腹泻、稀便、恶心、腹痛、痉挛、上腹痛及呕吐。 2皮疹、搔痒。 3其它:如瞌睡、镇静、疲劳、不适及头痛等。 |
对某些过敏的病人可能引起瞳孔散大而导致眼内压升高。 |
禁忌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一些不能散瞳的病人(如闭角型青光眼,重度窄角的病人),也禁用于对该药成分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苯磺酸舒他西林,其化学名为(+)羟甲基-(2S,5R,6R)-6[(R)-2-氨基-2-苯乙酰胺基]-3,3-二甲基-7-氧化-4-硫杂-1-氮杂双环[3,2,0]正庚烷-2-羧酸酯,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羟甲唑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首次使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患者,应首先进行青霉素皮试,对于阳性反应者禁用本品。 2.应用本品前,应首先确定患者是否对青霉素过敏,过敏者禁用。 3.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用药期间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5.本品长期应用时,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 |
1、未经控制的高血压、心律紊乱、高血糖(糖尿病)、甲亢、以及正在进行其它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小心使用本品。 2、拟交感神经药应慎用于一些正在全身应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病人,以免引起血压升高。 3、眼部使用拟交感神经药物很少引起心血管系统的反应,过量可能引起儿童或部分敏感成人外周血管的收缩,心率减慢及血压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