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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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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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59 |
国药准字Z530212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黏稠,胸闷口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桑白皮、麻黄、枇杷叶、桔梗、牛白藤、白薇、肿节风、百部、薄荷油;辅料为枸橼酸、防腐剂(苯甲酸钠)、蔗糖。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炒紫苏子、紫苑、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