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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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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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406 |
国药准字Z43020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 |
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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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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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桑白皮、枇杷叶、肿节风、百部、牛白藤、麻黄、桔梗、白薇、薄荷油。 |
蛇胆汁、川贝母、桑白皮、麻黄、枇杷叶、桔梗、牛白藤、白薇、肿节风、百部、薄荷油;辅料为枸橼酸、防腐剂(苯甲酸钠)、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