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雪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新雪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规格

每瓶(袋)装(1)1.5g(2)1.53g(薄膜衣颗粒)

每袋装15g(含对乙酰氨基酚0.28g)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417

国药准字Z2002779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感冒所引起的高热以及温热病之烦热不解

祛风,解表散寒。用于风寒外感,症见恶寒无汗,发热头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开水送服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尚不明确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工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 新雪颗粒、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防风、金银花、山查、生姜、对乙酰氨基酚、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本品为浅棕褐色粉末或黄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不宜过量服。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