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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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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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袋)装(1)1.5g(2)1.53g(薄膜衣颗粒) |
每袋装15g(含对乙酰氨基酚0.28g)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17 |
国药准字Z200277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感冒所引起的高热以及温热病之烦热不解 |
祛风,解表散寒。用于风寒外感,症见恶寒无汗,发热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开水送服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工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 新雪颗粒、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
防风、金银花、山查、生姜、对乙酰氨基酚、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
本品为浅棕褐色粉末或黄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不宜过量服。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