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雪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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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新雪颗粒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规格

每瓶(袋)装(1)1.5g(2)1.53g(薄膜衣颗粒)

9袋
生产企业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417

国药准字H1302389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感冒所引起的高热以及温热病之烦热不解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开水送服

口服,一日3次,1-5岁,一次半袋。6-9岁,一次一袋,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工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 新雪颗粒、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本品为淡黄色至黃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