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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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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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10g:2.5mg |
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612 |
国药准字H220223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搔痒症,亦用于手足皲裂。用于牛皮癣及扁平苔癣的对症治疗。 |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用于过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神经性皮炎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或遵医嘱。 |
外用,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封包治疗仅适于慢性肥厚或掌跖部位的皮损。 |
副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长期或大面积应用,可引起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发生痤疮样皮炎和毛囊炎,口周皮炎,增加对感染的易感染性等。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禁忌 |
1.局部有感染者禁用。 2.孕妇、特别是妊娠3个月内的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基质成份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醋酸曲安奈德0.01克,尿素1.0克。 |
醋酸氟轻松。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于破损皮肤,可吸收引起全身性作用。 2. 对并发细菌感染的皮肤病,应与相应的抗生素配用,如感染未改善应停用。 3. 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