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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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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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每粒装0.5克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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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43 |
国药准字Z109600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解毒。用于治疗便秘、疮痈。 |
润肠通便。用于肠燥便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粒,一日2次,年老,体弱者酌情减量使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腹痛,大便次数过多,大便偏稀,可酌情减量或停服。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大黄,黄芩,黄柏,栀子。 |
火麻仁、苦杏仁(去皮炒)、大黄、木香、陈皮、白芍。辅料为大豆磷脂、植物油、甘油、明胶、蜂蜡、食用色素。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水丸;味苫。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深棕色粘稠状液体;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月经期慎用。2.年青体壮者便秘时不宜用本药。3.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4.严重气质性病变引起的排便困难,如结肠癌,严重的肠道憩窒,肠梗阻及炎症性肠病等忌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有慢性病史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不宜长期服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