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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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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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每粒装0.35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43 |
国药准字Z199900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解毒。用于治疗便秘、疮痈。 |
健脾益肾,润肠通便。用于脾肾不足,肠腑气滞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秘结或排便乏力,神疲气短,头晕目眩,腰膝酸软等;原发性习惯性便秘、肛周疾患所引起的便秘见以上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腹痛,腹泻及皮疹。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服,实热便秘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大黄,黄芩,黄柏,栀子。 |
白术(炒)、肉苁蓉、当归、桑椹、枳实、芦荟。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水丸;味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辛、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心脏病、肝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肛周疾患应注意治疗原发疾病。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