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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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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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100丸/瓶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43 |
国药准字Z340210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解毒。用于治疗便秘、疮痈。 |
润肠通便。用于实热便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丸,一日3次。宜空腹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孕妇忌服。 2、虚寒性便秘患者不宜服用。 3、严重器质性病变引起的排便困难如结肠癌严重的肠道憩室肠梗阻及炎症性肠病等忌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大黄,黄芩,黄柏,栀子。 |
桃仁、羌活、大黄、当归、火麻仁。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水丸;味苫。 |
本品为棕色的浓缩丸;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过敏体质者慎用。 4、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