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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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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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3.2g*12袋(华峰)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华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43 |
国药准字Z200932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解毒。用于治疗便秘、疮痈。 |
火麻仁、苦杏仁(去皮炒)、大黄、木香、陈皮、白芍,辅料:炼蜜。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2克~6.4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大黄,黄芩,黄柏,栀子。 |
火麻仁、苦杏仁(去皮炒)、大黄、木香、陈皮、白芍,辅料:炼蜜。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水丸;味苫。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苦、微甘。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 心脏病. 肝病. 糖尿病. 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胸腹胀满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 哺乳期妇女.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 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