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5ml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88 |
国药准字Z20053582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养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虚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
滋阴潜阳,除烦安神。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三周为一疗程,连续用药不超过三个疗程。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乳房、卵巢及子宫肿瘤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黄、白芍、枸杞子、菟丝子、当归、麦冬、黄连、丹参、龙骨、牡蛎、川梀子、五味子、鸡内金、辅料为蜂蜜、甜菊苷、水。 |
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制何首乌、五味子、磁石、钩藤、珍珠母、泽泻、茯苓、浮小麦等15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苦、微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感冒时不宜服用。妇科出血患者慎服。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头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