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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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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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支 |
0.3g*60片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077 |
国药准字Z200435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 |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曲安奈德。其化学名为:16α,17-[(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21-二羟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6.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