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g/支 |
15g/支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077 |
国药准字H310225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本品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中毒性皮炎﹑壅滞性皮炎﹑钱币形皮炎及异位性皮炎;也可用于念珠菌感染的皮肤病及间擦疹﹑肛门及外阴瘙痒。 |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局部外用。一日2--3次,涂擦患处。详细内容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长期应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痤疮样皮炎﹑毛囊炎﹑色素沉着及继发感染。 |
禁忌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1.牛痘、水痘等病毒性皮肤瘸患者禁用。 2.念珠菌以外的其它真菌性皮肤病患者禁用。 3.对本品所含各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4.眼科及鼓膜穿孔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曲安奈德。其化学名为:16α,17-[(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21-二羟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曲安缩松1.0mg,制霉菌素100000单位,硫酸新霉素(按新霉素计)2500单位及短杆菌肽250单位。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浅黄色至棕黄色的乳膏。 |
注意事项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6.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有多种抗生素,长期使用会导致不敏感细菌和霉菌等的过量生长,而引起二重感染,对此必须同时使用其他抗菌素治疗。如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 2.本品含有新霉素能引起肾中毒和耳中毒,对于大面积烧伤、营养性溃疡等病人应慎用。 3.有明显循环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4.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及长期使用,一般用药不宜超过4~6周。 5.涂药处如有灼烧、瘙痒、红肿时,应停止用药。 6.请将此药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