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V钾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青霉素V钾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

规格

0.375g(C16H19N3O5S 0.25g与C8H9NO5 0.125g)
生产企业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6053

国药准字H2004318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扁桃体炎,咽炎,猩红热,丹毒,肺炎,支气管炎,鼻窦炎,中耳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心血管内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耳鼻喉科,呼吸内科。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

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

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链球菌感染:一次236~472mg(1-2片),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 2.肺炎球菌感染:一次1~2片,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 3.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1~2片,每6~8小时1次。 4.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1片,一日2次。 5.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8片,6小时后再加服4片(27kg以下小儿剂量减半)。 6.小儿:按体重,一次2.5~9.3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75~14m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5~18.7mg/kg,每8小时1次。

口服。

1.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

2.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副作用

过敏反应 可能发生的变态反应包括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发热、关节痛、过敏性休克和过敏反应(哮喘、紫癜、胃肠道症状)。以上症状较少发生,并且比非肠道给药的情况显弱。 霉菌疾病患者的变态反应可能是由皮肤真菌的代谢物和青霉素的共同变应原性引发的。 胃肠道症状 恶心、腹泻、呕吐、胃胀、有时可见口炎和舌炎。 治疗过程中如果出现腹泻则有可能是伪膜性肠炎(见注意事项)。 血液系统异常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Coombs' test(直接)呈阳性、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都非常少见。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禁忌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青霉素V钾。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0.5克和克拉维酸0.125克。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色或类黄色;味微苦,有引湿性

注意事项

发生变态反应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使用肾上腺素、抗组胺药和皮质类固醇治疗。 如果怀疑为葡萄球菌感染,应进行细菌学研究。 对于服用青霉素预防复发性风湿热的病人,手术(扁桃体切除和拔牙等)前剂量应加倍,以进行手术前预防。 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全血球计数和血细胞分类计数以及肝、肾功能的检查。 长期治疗期间应注意耐药微生物和真菌的过度繁殖。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为病毒性疾病,所以并不用抗生素治疗,如果使用本品,皮疹的发病率将增高。 如发生持续、严重的腹泻,则可能患有伪膜性肠炎(血清样的粘液样痢疾;钝性弥散性的疝气痛腹痛;发热偶有里急后重)。这种情况会危及生命,应立即停用青霉素v钾,以细菌学研究为指导进行治疗(如口服万古霉素250mg,每日四次)。避免使用止痉剂。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目前为止无相关报道。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 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 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