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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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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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含青蒿素31.25mg,哌喹187.5mg |
0.2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164 |
国药准字H4402179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恶性疟、间日疟和三日疟。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24小时服药2次为1疗程。各年龄段的使用剂量详见下表。详见说明书。 |
1.成人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剂1g(4片),第2、3日各0.75g(3片)。(2)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2片)。(3)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4片),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2片),总疗程为3周。(4)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0.25~0.5g(1~2片),待症状控制后,改为0.125g(半片),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索时的辅助药物。 2.小儿常用量:(1)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0.6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2)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0.6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副作用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如下:1.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2.神经系统:如头晕、头痛、耳聋、睡眠不佳等;3.过敏反应:皮肤瘙痒、皮疹等;4.实验室异常:如网织红细胞一过性降低、SGPT及SGOT-过性升高、血肌酐升高等。 |
1.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股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 3.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 4.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弹,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 5.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症,而导致死亡。 6.本品尚可导致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剥脱性皮炎、牛皮癣、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 7.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1.对本品中任何一种药物成份过敏者;2.妊娠3个月以内的孕妇;3.严重肝肾疾病、血液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患者。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青蒿素62.5mg,哌喹37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氯喹片。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至淡黄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无退热作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严格按规定的用法与用量使用本品;临床症状未改善时,请及时咨询医师;4.本品中的哌喹的半衰期较长,半个月内不要重复服用。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慎用。 |
1.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班、血卟啉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2.本品可引起脸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故孕妇禁用。 3.耐氯喹者效果不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