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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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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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6g*10袋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576 |
国药准字Z21021726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化饮,清热止咳,平喘祛痰。用于表寒里饮化热所致的咳喘,症见恶寒发热,咳嗽喘促,痰稀色白、量多或淡黄。或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有上述证候者。 |
用于肾阳不足、水漫内停所致的肾虚水肿、腰膝酸重、小便不利、痰饮咳喘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岁以下儿童服用1/2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本方治疗糖尿病性神经病变一年的临床观察中,对肝肾功能及炎症相关的检查(血沉、唾液酸)、血液检查(红细胞、白细胞、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和纤维蛋白原)给药前后均未见明显差异,可见长期应用是安全的。35例中,胃肠道症状1例,服用困难1例(恶心),合计2例(5.7%),考虑为药物副作用,但均轻微,通过减量、逐渐增量得到改善。 |
禁忌 |
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及干咳、虚咳患者禁服。 |
1.饮食宜清淡,低盐饮食,忌烟酒。 2.孕妇禁用。 3.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 |
成分 |
麻黄、桂枝、细辛、制半夏、五味子、甘草等。 |
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肉桂、附子(制)、牛膝、车前子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味酸而微甘、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饮食宜清淡,低盐饮食,忌烟酒。 4.防止感染,避免过度劳累。 5.避免感受风寒,劳逸适度。 6.勤作松弛腰部肌肉的体操,不可强力负重,不可负重久行。 7.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