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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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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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1g |
9g*10丸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79 |
国药准字B200205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滋补肺肾;凉血除蒸。用于肺痨属肺肾不足、气阴两伤所致的咳喘少气,干咳少痰,潮热盗汗,声嘶失音,心慌肢冷,形体消瘦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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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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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 |
地黄、地骨皮、白芍、山药、山茱萸、茯苓、女贞子、北沙参、麦冬、泽泻、知母、五味子、鳖甲(制)、牛膝、黄芪、百都、香附、百合(炙)、地姜、砂仁、木香、川贝母。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 忌辛辣食物 .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 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 .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 服药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虚弱者慎用;2、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去除包装,嚼碎掰成小块服用,不可整丸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