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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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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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每片重0.6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437 |
国药准字Z1091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清热生津,开音利咽。用于慢性咽炎,慢性喉炎,咽喉肿痛,声哑失音,用声过度后的咽干、喉痒、发声费力、起声困难。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一日2次。 |
含化,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 |
地黄、硼砂(煅)、玄参、人工牛黄、麦冬、冰片、丹参、薄荷脑、乌梅、珍珠粉、玄明粉。辅料为糊精、蔗糖、硬脂酸镁、枸橼酸、薄膜包衣预混剂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微苦。 |
本品为淡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淡棕色;气香,味甘、微酸咸。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声带肌无力证因气虚所致的失音慎用。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5.不适用于外感风邪所致的咽喉肿痛者。6.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