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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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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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9g*10丸 |
生产企业 |
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39 |
国药准字B200205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滋补肺肾;凉血除蒸。用于肺痨属肺肾不足、气阴两伤所致的咳喘少气,干咳少痰,潮热盗汗,声嘶失音,心慌肢冷,形体消瘦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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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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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 |
地黄、地骨皮、白芍、山药、山茱萸、茯苓、女贞子、北沙参、麦冬、泽泻、知母、五味子、鳖甲(制)、牛膝、黄芪、百都、香附、百合(炙)、地姜、砂仁、木香、川贝母。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虚弱者慎用;2、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去除包装,嚼碎掰成小块服用,不可整丸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