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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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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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每10丸重1g |
糖衣片 片心重0.2g |
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617 |
国药准字Z200262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清热开音。用于风热犯肺引起的失音声哑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 |
桔梗、薄荷、射干、蝉蜕、乌梅(去核)、冰片、甘草、青果、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褐色。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凡因声带小结或息肉所致的失音,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