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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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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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每丸重3g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377 |
国药准字Z110201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一日2次。 |
口服,温开水送服或噙化。一次l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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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 |
诃子肉、川贝母、百药煎、乌梅肉、葛根、茯苓、甘草、天花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微苦。 |
清音丸为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微酸涩。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在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凡风寒咽痛症见恶寒、无汗者不宜使用。 4.凡因急、慢性喉炎而声哑者用之,急性咽喉炎服药3天后。慢性咽喉炎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因其它原因如声带小结,息肉等而失音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清音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清音丸不可整丸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