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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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

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规格

10mg

30mg*7粒
生产企业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317

国药准字H2014308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稳合口部溃疡

用法用量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粒吞服。

1.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A、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良性活动性胃溃疡患者:20mg,1次/日,晨服。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达痊愈。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对晨服10mg,1次/日的治疗量即有反应。大多数良性活动性胃溃疡需在用药6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6周才可达痊愈。B、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ERD)患者:20mg,1次/日,疗程为4-8周。C、胃-食管返流征(GERD)的长期治疗方案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10mg或20mg,1次/日。一些患者对10mg/日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D、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用于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时,应参见“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成人通常每日口服一次,一次30mg,十二指肠溃疡患者需连续服用4-6周,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30mg,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吻合口部溃疡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泻、皮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ALT、AST、ALP、γ-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2.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失眠、困倦、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2.血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3.消化器: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GOT、GPT、AL-P、LDH、n-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4.精神神经系: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5.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禁忌

对雷贝拉唑钠、苯并咪唑替代品或对该制剂制备中使用的任何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1)对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

成分

雷贝拉唑钠。

兰索拉唑。

性状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肠溶球状颗粒。

注意事项

1.用本品开始治疗之前应排除存在癌症的可能性。尽管在年龄和性别匹配的轻中度肝脏损伤患者与正常者的对照研究中,未见到明显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问题,但是重度肝损伤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建议要特别注意。2,服用本品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血液生化学(如肝酶检查),发现异常,即停止用药,并进行及时处理。3,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慎用。4,如果患者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在用药过程中,要注意可能出现的骨折风险(尤其是老年患者),定期监测血镁水平,防止低镁血症的出现。5,由于质子泵抑制剂与氯吡格雷存在相互作用,建议正在使用氯吡格雷类的患者在治疗前,与医生就用药安全性问题进行交流,以确保用药安全。6,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7,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1、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过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导致药物代谢、排泄时间延长)。3)老年患者。2、重要的注意事项: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和吻合口溃疡,由于缺乏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建议不要使用兰索拉唑肠溶胶囊进行维持治疗。3)维持治疗仅限于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道炎,如果经30mg/日或15mg/日治疗的患者症状长期缓解,减量或停药不会造成复发,应减量至15mg/日或停药。维持治疗期间建议定期内窥镜检查随诊。3、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