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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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复方雷尼替丁颗粒

规格

20mg

14包(益佰)
生产企业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125

国药准字H20051022
说明
适应症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辅助用于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根除幽门螺旋杆菌

胃溃疡及十二指肠溃疡、幽门螺杆菌感染。

用法用量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雷贝拉唑钠计10mg,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的疗程为8周﹑十二指肠溃疡的疗程为6周。

餐前口服,成人每次1包,每日2次。疗程不宜超过6周。与抗生素合用的剂量与疗程遵医嘱。

副作用

1.据报告,在日本总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据报告有82例(6.59%)的 临床检查值出现异常(至获审批时)。

2.严重的不良反应

(1)休克: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会引起过敏反应或休克。因此,当见有异常状况时,应终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

(2)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全血细胞减少(概率不明)﹑血小板减少(0.1~5%不满)﹑粒细胞缺乏症(概率不明)出现,一旦确认,应终止服用,给予适当处置。另外,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有溶血性贫血的报告。

(3)肝功能障碍:因为有肝功能障碍(0.1~5%不满)﹑黄疸(概率不明)的情况,所以一旦确认,应终止服用,给予适当处置。

3.严重的不良反应(国外病例)视力障碍:在国外有使用类似药物(奥美拉唑)而引起视力障碍的报告。

4.其它不良反应

(1)过敏症:0.1%~5%以下发生皮疹﹑荨麻疹,0.1%以下产生瘙痒感。如出现此类症状,应中止用药。

(2)血液:0.1%~5%以下发生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中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3)肝脏:0.1%~5%以下出现AST﹑ALT﹑ALP﹑γ-GTP﹑LDH﹑总胆红素升高。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生化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中止用药等适当的措施。

(4)循环系统:0.1%以下出现出现心悸。

(5)消化系统:0.1%~5%以下出现便秘﹑腹泻﹑腹胀感,0.1%以下出现恶心﹑下腹部痛﹑消化不良。

(6)精神神经系统:0.1%~5%以下出现头痛,0.1%以下出现眩晕﹑困倦﹑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有1例肝硬化患者出现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的报告。此外据报告,在国外1例有肝性脑病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识辨力丧失和嗜睡。

(7)其它0.1%~5%以下出现浮肿﹑总胆固醇/中性脂肪/BUN升高﹑蛋白尿,0.1%以下出现倦怠感。

1.可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失眠。舌苔发黑、灰褐色便,停药后即自行消失。2.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ALT、AST及血清肌酐轻度升高。3.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4.也可出现与雷尼替丁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血液系统:粒细胞减少等,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等,生殖内分泌系统:可逆性阳痿、男性乳房发育。5.上述情况的发生频率均很少。

禁忌

1.对雷贝拉唑钠﹑苯并咪唑代谢产物或辅料过敏者。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对枸橼酸铋、雷尼替丁或其他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有急性卟啉病史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每包含雷尼替丁(以C13H22N4O3S计)100mg,枸橼酸铋钾(以Bi计)110mg。

性状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注意事项

1.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注意观察,累积剂量尽可能保持在疾病治疗所要求的最低剂量。

2.雷贝拉唑钠治疗胃或食管疾病前,应排除胃或食管恶性病变的可能性。

3.长期治疗的患者(尤其是治疗超过一年的)应定期监测。

4.患者应注意波利特片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5.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另外,有肝硬化患者服药后出现精神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因此肝功能损伤患者用药时应慎重。

1.一般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适当减量或慎用。2.大剂量长期使用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有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不宜超过6周)。3.胃溃疡患者用药前应排除患有恶性肿瘤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