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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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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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10mg*6粒 |
生产企业 |
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60 |
国药准字H20060703 |
说明 | ||
适应症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 |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10mg,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一次20mg。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的给药以8周为限、十二指肠溃疡的给药以6周为限。 |
成人口服,一次10mg(1粒),一日2次。餐后或睡前服用。 |
副作用 |
据报告,在总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据报告有82例(6.59%)的临床检查值出现异常(至获认可时)。 1.严重的不良反应(类似药物) (1)休克: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尔会引起过敏反应或休克。因此,当见有异常状况时,应终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2)血象: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尔会引起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此外,有时可见粒细胞减少、贫血,因此当出现此类异常状况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2.严重的不良反应(国外病例) 视力障碍:在国外有使用类似药物(奥美拉唑)而引起视力障碍的报告。 3.其他不良反应:表格内容详见说明书。 过敏症:皮疹、荨麻疹、瘙痒等。(出现此类症状,应终止用药) 血液: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终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 肝脏:AST、ALT、ALP、Y-GTP、LDH、总胆红素升高(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生化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终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循环系统:心悸。 消化系统:便秘、腹泻、腹胀感。恶心、下腹部痛、消化不良。 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困倦、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有1例肝硬化患者出现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的报告。此外据报告,在国外1例有肝性脑病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识辨力丧失盒嗜睡) 其他:浮肿、总胆固醇/中性脂肪/BUN升高、蛋白尿。 |
据日本报道在1287例研究中,不良反应总发生率2.5%(32例)。主要不良反应为便秘(2例),22例出现实验室检查值异常。1.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1)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AST、ALT、r-GTP等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和黄疸症状。所以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2)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有可能出现粒细胞减少(早期症状:咽喉疼痛、全身倦怠、发热等)和血小板减少。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2.可能出现的与其它H2受体阻滞药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文献报道,H2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房室传导阻滞和不全收缩等。3.其它的不良反应: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下述异常应给予相应地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置。类别/发生率0.1~<5%<0.1%不详过敏症状皮疹、荨麻疹、瘙痒血液白细胞数增加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白细胞数减少、红细胞数减少、红细胞压积减少Hb减低肝脏AST、ALT、A1-P、γ-GTP、总胆红素升高LDH、TTT升高肾脏尿蛋白异常BUN升高*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失眠、嗜睡可逆性精神错乱、幻觉、眩晕循环系统心悸、发烧感、潮热消化系统便秘腹泻、大便硬结恶心、呕吐、腹部膨胀感、食欲不振其他血清尿酸升高、Cl升高月经延迟、血钠升高、血钾减低乳房女性化*其它H2受体阻滞药有痉挛出现的报道。 |
禁忌 |
禁用于对雷贝拉唑或厨房中任何辅料有过敏的患者。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呋替丁,其化学名称为:(±)-2-[2-(呋喃甲基)亚磺酰基]-N-[4-[4-(哌啶甲基)-2-吡啶基]氧-(Z)-2-丁烯基]乙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高龄患者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给予本药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予20mg。 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 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有关用法用量的使用时注意事项 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药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 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 本药为肠溶片,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
1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3透析患者慎用;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出胃癌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