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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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规格

10mg

0.15g(按C13H22N4O3S计)
生产企业

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160

国药准字H44020039
说明
适应症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用法用量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10mg,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一次20mg。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的给药以8周为限、十二指肠溃疡的给药以6周为限。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副作用

据报告,在总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据报告有82例(6.59%)的临床检查值出现异常(至获认可时)。

1.严重的不良反应(类似药物)

(1)休克: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尔会引起过敏反应或休克。因此,当见有异常状况时,应终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2)血象: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尔会引起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此外,有时可见粒细胞减少、贫血,因此当出现此类异常状况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2.严重的不良反应(国外病例)

视力障碍:在国外有使用类似药物(奥美拉唑)而引起视力障碍的报告。

3.其他不良反应:表格内容详见说明书。

过敏症:皮疹、荨麻疹、瘙痒等。(出现此类症状,应终止用药)

血液: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终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肝脏:AST、ALT、ALP、Y-GTP、LDH、总胆红素升高(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生化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终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循环系统:心悸。

消化系统:便秘、腹泻、腹胀感。恶心、下腹部痛、消化不良。

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困倦、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有1例肝硬化患者出现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的报告。此外据报告,在国外1例有肝性脑病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识辨力丧失盒嗜睡)

其他:浮肿、总胆固醇/中性脂肪/BUN升高、蛋白尿。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 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 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 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 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 成N-亚硝基化合物。

禁忌

禁用于对雷贝拉唑或厨房中任何辅料有过敏的患者。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雷尼替丁

性状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高龄患者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给予本药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予20mg。

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

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有关用法用量的使用时注意事项

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药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

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

本药为肠溶片,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