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米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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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雷米普利片

缬沙坦胶囊

规格

1.25mg

80mg*7粒
生产企业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723

国药准字H20133189
说明
适应症

1.原发性高血压

2.急性心肌梗死(2-9 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NYHA II 和 III)

3.非糖尿病肾病患者(肌酐清除率<70 ml/min/1.73m2, 尿蛋白>1 g/天),尤其是伴有动脉高血压的患者

4.在心血管危险增加的患者,如明显冠心病病史、糖尿病同时有至少一个额外危险因素、外周动脉闭塞性疾病或者脑卒中,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可能性。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用法用量

起始剂量为1.25mg至2.5mg,每日一次,根据医嘱调整剂量。肾功能损害患者每日最大剂量不能超过5mg。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

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

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注意事项)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副作用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已观察到如下列不良反应:

心血管:可能会出现血压过度降低(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伴有头晕、头重脚轻(一些病人注意力丧失)、出汗、虚弱、视觉障碍等症状,罕见意识丧失(晕厥)。

肾脏:偶而可发生肾损害或者肾损害加重,在个别病例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观察发现罕有蛋白尿,有时蛋白尿伴有肾功能恶化。

呼吸道:有时干咳无痰和支气管炎,罕见气短、鼻窦炎、鼻炎,个别病例可能发生支气管痉挛、舌炎和口腔干燥。

胃肠道/肝脏:偶尔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如胃痛、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一些病例胰酶升高)和消化系统紊乱,很少发生呕吐、腹泻、便秘和食欲丧失。

皮肤,血管:偶发皮肤过敏反应,如斑丘疹或苔癣疹或皮疹,荨麻疹和瘙痒罕见,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多形红斑或累及唇、脸和/或四肢的血管神经性水肿,需要停用雷米普利治疗。也可能发生较轻微的非血管神经性水肿,如踝关节周围。

在使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极少见牛皮癣样疹或天疱疮样疹、皮肤对光过敏、面红、结膜刺激、脱发、指甲松离及加重或引起雷诺现象。

在一项2316名高血压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与代文对照试验,代文组的总不良事件(AE)发生率同安慰剂组的相似。

在一项使用320mg缬沙坦治疗的642名高血压患者中进行的为期6个月的开放扩展试验,不良事件的总发生率同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事件合并统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

发生率定义如下:非常罕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

偶见肝功能指标升高。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接受缬沙坦治疗时,不需要特殊监测实验室指标。

禁忌

采用本品治疗时,不能使用聚丙烯腈或甲基烯丙基硫化钠高通量滤膜(如 AN69)进行透析或血液过滤,也不能使用硫酸右旋糖苷进行 LDL(低密度脂蛋白)分离清除。

若必须进行透析、血液过滤或 LDL 分离清除,治疗必须换用非 ACE 抑制剂,或者使其他的透析膜。

服用 ACE 抑制剂时进行针对昆虫毒素(如蜜蜂或黄蜂)的脱敏治疗,可能触发过敏样反应(如血压下降、气短、呕吐、皮肤过敏反应),有时可能威胁生命。过敏反应也可出现昆虫叮咬后(如蜜蜂或黄蜂叮咬)。

如果必须进行昆虫毒素脱敏治疗,必须临时用其他类型的合适药物替代 ACE 抑制剂。

1、对缬沙坦或者本品中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

2、妊娠(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活性成份缬沙坦。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仅在效益明确大于风险,并对有代表性的临床和实验室指标规律监测后才可使用雷米普利:

-临床相关的电解质紊乱

-免疫反应紊乱或结缔组织疾病(如红斑狼疮、硬皮病)

-同时全身应用抑制免疫反应的药物(如皮质甾类、细胞抑制剂、抗代谢类),别嘌呤醇,普鲁卡因胺或者

锂。

2.在较高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活性患者,由于 ACE 的抑制,存在突然明显血压下降和肾功能损害的危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一次使用雷米普利或者增加剂量,应严密监测血压,直到预期不会出现进一步的急性

血压下降。

下列情况预期可能出现较高的肾素-血管紧张素活性:

-已经服用利尿剂的患者

-盐和/或液体丢失的患者

-严重高血压患者

-心衰患者,尤其在急性心肌梗死后

-左室流入道、流出道梗阻病人(如主动脉缩窄或者二尖瓣狭窄,肥厚型心肌病)

-血液动力学相关的肾动脉狭窄患者(可能有必要停用利尿剂治疗)

1. 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例如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可以继续本品治疗。

2. 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短期服用本品,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醇系统(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作为安全手段监测BUN和肌酐。

3.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要调整剂量,但由于没有严重病例的资料(肌酐清除率<10ml/min),因此使用时需要注意。

4. 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作机器时应小心。